“爱而敬之”:儒家孝道的精神
在我们看来,以孔子为中心的儒家孝道观念存在四重内涵,前后之间呈现出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
一、孝养
从物质生活层面赡养双亲、照料双亲,是孔子“孝”论最低层面的规定。孔子曾把“士”细分为三个档次:“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是最高层次的士,“宗族称孝焉,乡*称弟焉”属于次一等级的士,“言必信,行必果”是最低档次的士。因此,尽心尽力奉养双亲,应该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道德义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论语?子罕》)“迩则事父,远则事君。”(《论语?阳货》)“何有于我哉”意即“这些事对我有何困难?”只要竭尽全力去做,没有办不成的。父母亲为抚育子女成长,含辛茹苦,呕心沥血。待到双亲年老体弱时,子女应该把父母亲的身体
健康放在心上。“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喜的是父母亲健康长寿,青山不老;惧的是父母年事已高,在世之日有减无増。因此,父母一旦患病,子女应该尽责尽力伺候床前。“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淮南子?说林训》云:“忧父之疾者子,治之者医,进献者祝,治祭者庖。”高诱注云:“父母唯其疾之忧,故曰忧之者子。”曾子比孔子小46岁,在孔门弟子中年龄最小。在孔子最得意的学生颜回去世之后,曾参成为在道统上继承与传播孔子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曾子孝论是对孔子思想的“接着讲”。尽其所有奉养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得到满足,这是曾子孝论最低限度的要求:“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而德美重于后世。”“曾子养曾晰,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晰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孟子?离娄上》)昏定晨省、嘘寒问暖,是子女每日应行之礼节。为双亲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是须臾不可忘怀之养亲之道。“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青山不老,韶光易逝。俟至子女成人,父母年寿已高,在世之日有减无增。子女养亲应有紧迫感,安身处世应以如何才能奉养好双亲作为其基本价值尺度。“亲戚既殁,虽欲孝,谁为孝?年既耆艾,虽欲弟,谁为弟?故孝有不及,弟有不时,其此之谓与!”(《大戴礼记?曾子疾病》)基于此,曾子提出了一个入仕原则:父母在时,子女应“不择官而仕”。“故吾尝仕为吏,禄不过钟釜,尚犹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彀百乘,犹北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非孝也。”他在莒国任低级官吏,俸禄只不过是三秉小米,却没有嫌弃,而是“欣欣而喜”,因为双亲可以享用,人生价值已得到实现;父母亲去世后,齐国、晋国、楚国竞相聘他为官,俸禄优渥,但曾子却“北向而泣涕”,其原因在于父母已辞世。如果一定要等到享有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之时才想起奉养双亲,那是一种不孝行为。在现代中国,尤其是城市,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在物质生活层面赡养双亲已经不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如何从情感层面关心、照料父母,才是子女应当深思熟虑的话题。
二、敬亲
孔子孝论并不单纯是指赡养行为,更重要的,它是一种内在情感,一种根源于血缘关系的自然亲情。《为*》篇载子游问孝,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敬亲”是区别人之孝与犬马之孝的分水岭,同时也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道德判断:“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礼记?坊记》)“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礼记?坊记》)郭店楚简又云:“亲父子,和大臣,寝四邻之殃祸,非仁义者莫之能也。”所谓“敬”与“亲”,皆是指出于自然亲情基础上的衷心敬爱之情。“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礼记?檀弓下》)尽孝其实很容易,哪怕每天给父母亲喝豆浆、饮清水,只要能使父母亲心情舒畅,这就是孝。但是,要几十年如一日做到这一点,也并非一件易事。《论语?为*》篇载,子夏问孝,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老;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关于“色难”二字,古往今来历代学者的训释不尽相同。概而论之,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礼记?祭义》解释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东汉郑玄《论语注》云:“和颜悦色,是为难也。”《礼记?祭义》作者和郑玄皆释“色”为“和颜悦色”。《说文?色部》:“色,颜气也。”段玉裁注:“颜者,两眉之间也。心达于气,气达于眉间,是之谓色。”许慎和段玉裁都认为“色”是一个中性词,本身并无蕴含情感判断和道德判断。许慎和段玉裁的观点与郑注“和颜悦色”差别较大。其二,东汉包咸《论语章句》云:“色难,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也。”“色”为“承顺颜色”。但是,这些学者无一例外都把“难”解释为“困难”。最近有学者认为,“‘色’即是面色、神情之意,‘难’则是一个假借字,具体地说,是‘戁’字的假借。”这一观点颇具启发意义。《说文》:“戁,敬也。从心,难声。”《字汇?心部》释:“戁,恭也。”“色难”即“色戁”,意为发乎内心的敬爱之情。心中有爱,才会产生愉悦之“婉容”。有发自内心的自然亲情,才有外在态度上的恭敬。任何矫饰只能扮演一时,而不可能存在长久,所以孔子称之为“色难”。“戁”与“难”相通借,在古代典籍中不乏其例。譬如,《礼记?儒行》篇云:“儒有居处齐难,其坐起恭敬。”王引之《经义述闻》释:“难,读为戁。……难、戁声相近,故字相通。”《荀子?君道》篇:“故,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王引之注:“难,读为《诗》‘不戁不竦’之‘戁’。”
此外,孔子把是否听从父母教诲、遵循父母遗志也看成是“敬亲”内涵之一:“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是难能也。”(《论语?子张》)在《论语?阳货》篇中,宰我向孔子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为父母守孝三年?这是一个带有一定理论深度的道德诉求,实际上已涉及孝敬父母正当性的形而上学论证。宰我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孔子质问宰我:“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当孔子听到宰我回答“安”后,颇为气愤地指责:“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因为在孔子看来,对父母的孝敬,不仅仅是自然亲情,而且也是一种必须回报的社会义务。在伦理学与心理学意义上,孝敬双亲源于“感恩”意识,这是一种人与动物皆有的初始道德意识。现代英国直觉主义伦理学大师威廉?大卫?罗斯教授认为,人的自明道德义务有忠诚、公正、赔偿等等,其中重要的一项则是感恩。感恩是一种善良的道德意识与情感,是支配人实现道德行为的思想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在孔子之后,仍然有不少人讨论这一问题。《仪礼?丧服》载:“父,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诸侯为天子,传曰:天子至尊也。君,传曰:君至尊也。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子为父、诸侯为天子、臣为君必须守孝三年,其根据在于父、天子和君“至尊”。父亲为长子也必须服斩衰三年,其根据是长子是要作为父亲的正体而列于宗庙之中,而且又是主持祢庙之祭的人。由此可见,《仪礼》作者是从宗法制度的角度阐释这一问题的。孟子也曾经与人探讨过这一问题,齐宣王想缩短丧礼规定的守孝时间,于是通过公孙丑请教孟子:“‘为期之丧,犹愈于已乎?’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守孝三年的文化意义在于道德教化,而非单纯地强调时间的长短。对此,楚简《六德》也有类似的观点:“是故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弟。”相比之下,孔子、孟子从伦理学与社会教化意义上做出的回答,要比《仪礼》作者更具有理论深度。对此,李泽厚先生的评论颇为深刻:“在这里重要的是,孔子没有把人的情感心理引导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神秘境界,而是把它消融满足在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之中,使构成宗教三要素的观念、情感和仪式统统环绕和沉浸在这一世俗伦理和日常心理的综合统一体中,而不必去建立另外的神学信仰大厦。这一点与其他几个要素的有机结合,使儒学既不是宗教,又兼具宗教的功能,扮演宗教的角色,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较为罕见的。不是去建立某种外在的玄想信仰体系,而是去建立这样一种现实的伦理--心理模式,正是仁学思想和儒学文化的关键所在。”将礼仪由外在的伦理规范论证为人心内在的诉求,把原来强制性的规定内化为生活自觉的欲求,既远离了宗教又产生了宗教的某种功能。正因为如此,李泽厚认为,“‘礼’由于取得这种心理学的内在依据而人性化,因为上述心理原则正是具体化了的人性意识。由‘神’的准绳命令变而为人的内在欲求和自觉意识,由服从于神变而为服从于人、服从于自己,这一转变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继承孔子思想的基础上,曾子认为从物质生活上奉养双亲仅仅只是人伦之孝的初始要求,只有建立在忠心敬爱血缘情感之上的孝亲,才是孝道深层底蕴,否则与禽兽生理本能并无性质上的区别。曾子把孝分为三大层次:“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这三大层次实际上也就是孝之三境界。“尊亲”即敬亲,何谓“敬”?曾子自释:“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敬”的基本含义为忠心之爱,敬亲是指建立在自然情感基础上的敬爱之心。学生单居离问曾子:“事父母有道乎?”曾子答:“有,爱而敬。”(《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敬亲是养亲的伦理尺度,敬亲前提下的养亲才合乎人伦之孝。《盐铁论?孝养》篇载:“周襄王之母非无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晰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君子重其礼,小人贪其养。夫嗟来而招之,投而与之,乞者由不取也。君子苟无其礼,虽美不食焉。”周襄王位居九五之尊,天下为家,应有尽有,但仍然蒙受“不孝”之恶名,其原因就在于周襄王之孝只不过是一种“养口体”之孝,而不是“养志”之孝。这恰如《庄子?外物》篇所论:“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孟子?尽心》篇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曾晰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曰:‘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曾晰喜食羊枣,曾子因而忌食羊枣,以示对父敬慕。这种做法虽然已趋极端,但恰恰说明曾子所追求的是一种基于血缘之爱、内心之情基础上的精神境界,而不是与禽兽略无差异的“养口体”之孝。学生公明仪问曾子:“夫子可谓孝乎?”曾子回答说:“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孝是一种生命境界,曾子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直养者”,属于最低层次,算不上是一个“孝者”;真正的“孝者”是“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曾子自我评价为“直养者”,这当然是曾子的谦逊之词。但由此可以看出,曾子所说的“敬亲”不是三五天就可以实现的,它指的是一种经过几十年如一日的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伦境界。孔子孝道重视敬亲,敬发自内心的自然亲情,与功利无关,是一种纯粹的血缘亲情。自然、纯粹、温馨,是孔子敬亲思想的最大特点。
三、谏亲
孔子主张应将孝亲建立在敬亲的自然情感基础之上,但由此引发了一个问题:父母有过,子女应曲意顺从,还是应该劝谏?如何做方符合孝道?这一问题不仅困扰了历代年轻人,其实目前中国的年轻人也面临这一使人纠结的问题。当年曾子曾经就此问题请教于孔子,“曾子曰:‘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谏诤》)。孔子的态度非常明确:天子有谏诤之臣,虽遭乱世能保天下,诸侯能保国,卿大夫能保家,士能保全名声。由此推论,父母有谏诤之子,可以帮助双亲避免蒙受不仁不义之恶名。因此,父母有过,向其讽谏非但合乎孝道,而且是孝子应尽之义务。《荀子?子道》也载有类似的材料:“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孔子不对。孔子趋出,以语子贡。曰:‘乡者,君问丘也,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而丘不对。赐以为何如?’子贡曰:‘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曰‘小人哉!赐不识也!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孔子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可归纳为:父义则从,父不义则谏。基于此,曾子进而提炼出了以义辅亲、“以正致谏”“微谏不倦”(《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等谏亲原则。“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任善,不敢臣三德。故孝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不仅如此,曾子还将此从情感上加以消化、认可,升华为“君子三乐”之一,将本来是外在伦理之规范内化为心理之愉悦。“曾子曰:‘君子有三乐,钟磬琴瑟不在其中。’子夏曰:‘敢问三乐。’曾子曰:‘有亲可畏,有君可事,有子可遗,此一乐也;有亲可谏,有君可去,有子可怒,此二乐也;有君可喻,有友可助,此三乐也’。”值得一提的是,郭店楚简的谏诤思想与孔子、曾子一脉相承。简文《鲁穆公问子思》云:“鲁穆公问于子思曰:‘何如而可谓忠臣?’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公不(悦),揖而退之。”虽然简文只涉及“谏君”,但是,在先秦儒家思想逻辑思维中,“谏亲”在先,“谏君”在后,先亲后君,“谏君”是“谏亲”必然的逻辑走向。
但是,曾子之问实际上只触及了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父母有过失,但拒绝听从子女劝阻,子女如何做才符合孝道?孔子的态度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子女应该反复婉言相劝,如果父母仍然一意孤行、刚愎自用,子女不应滋生怨恨之心,应当一如从前孝敬双亲。但是,子女也不应该丧失原则立场,盲目顺从父母。孔子的这一观点对曾子影响至深,后来曾子弟子单居离也就这一敏感性问题请教过曾子,曾子的回答与孔子大抵相似:“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辩。争辩者,作乱之所由兴也。”(《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曾子为谏亲设立了一个界限:“谏而不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如果父母不思悔过,子女不应拂逆父志,不可由婉言讽谏上升为争斗。曾子主张在这一问题上应“巧变”,临事变通,其实质在于如何在“从”与“谏”的矛盾对立中寻求一个合情合理的平衡点。
孔子与曾子的“谏亲”思想,后来在荀子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光大。荀子将其提升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荀子?子道》)。子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从命”:“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荀子?子道》)道义是荀子思想中的最高价值理性,人们不可牺牲价值理性去无原则地迎合父母意志。一个人只有明白了从与不从的理性尺度,才可称得上“大孝”。“故可以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荀子?子道》)
《弟子规》将孔子谏亲思想概括为“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孔子弟子闵子骞在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闵子骞幼时丧母,父亲再婚,继母接连生了闵革、闵蒙两个儿子后,时常虐待子骞,还经常在丈夫面前说子骞的坏话,挑拨子骞与父亲的关系。但子骞素性讲孝,对待继母像生母一样孝顺。有一年冬天,其父驱牛车外出,命三子随从,闵子骞赶车。忽然天气骤变,朔风怒号,大雪纷飞。闵子骞冻得全身战栗,不慎将牛缰绳滑落于地,牛车也翻倒在雪地里。其父见状,以为闵子骞真像继母常说的那样懒惰,非常生气地用牛鞭怒抽子骞,鞭落衣绽,露出衣服里面的芦花,饥寒交迫的闵子骞晕倒在雪地里。其父见状惊奇不已,发现闵革、闵蒙的衣服里全是丝絮,闵子骞的冬衣里面全是芦花。其父发现是后妻所为,气得举鞭抽打后妻,并当场写下休书,将后妻赶出家门。苏醒过来的子骞却长跪在父亲面前,苦苦哀求父亲不要赶走后母,他诚恳地对父亲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闵子骞的真诚劝告打动了父亲,于是不再谈休妻之事。继母听了子骞的话深受感动,痛改前非,对待三子如一,后来成为慈母。孔子得知此事后,大加赞扬:“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孔子对闵子骞的孝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在孔子称赞弟子的记载中罕见,原因在于闵子骞不仅行孝行,而且知道如何恰到好处地劝谏父母。孔子在总结他的优秀学生的特长时说:“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儒家的“德行”,就是指的以“仁”为中心的道德修养。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而闵子骞能和他并列于德行,可见在德行修养上非同一般。闵子骞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的恩情,谅解别人过失的感恩之心,恐怕也是使孔子对他大加褒奖的原因之一。
四、“慎终追远”
“慎终”是指按照丧礼慎重办理父母丧事,“追远”指春秋祭祀,以示孝子终生怀念之情。“慎终追远”是孝道社会化仪式的两大原则。鲁国原是周公的封地,是保存周礼最完备的国家,孔子就是出生在这一具有浓郁文化氛围之地。根据史料记载,孔子生性好礼,“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论语?八佾》)。由于孔子勤奋好学,十六七岁就以知礼而闻名于鲁国。孔子认为有四件事情非常重要:民、食、丧、祭。前两项表明他是一位民本主义者,后两项则与孔子的孝论有关。“告朔饩羊”是西周时代宗法制度内涵之一,每年秋冬之际,周天子把次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历书中包含有无闰月、每月初一是哪一天的记载,因此叫“颁告朔”。诸侯将历书藏于祖庙,每逢初一,在祖庙举行祭礼,并杀一头羊作为祭品,仪式完毕然后回到朝廷听*。这种祭庙叫作“告朔”,听*叫作“视朔”。到春秋中晚期的时候,诸侯国君大多对这一制度知之甚少,国君不亲临祖庙,也不听*,只是宰杀一头羊走走形式。所以,子贡向孔子提议,干脆连羊也别宰杀了。孔子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在春秋这种“礼崩乐坏”的社会,护守与弘扬周礼比颠覆与终结周礼更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说:“无违。”“无违”是指“无违礼节”,孔子对此有一个具体的诠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以周礼善待亡亲,也是孔子孝论基本规定之一。在孔子心目中,周武王和周公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们懂得孝的内在精髓,因为孝不仅体现在生前孝敬父母,也表现于父母死后继承前人的遗志,完成前人未竟之事业。“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礼记?中庸》)实际上,孔子之所以非常重视丧祭之礼,其原因并不仅仅在于其间渗透着“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孝道精神,更重要的是这种丧祭之礼可以起到“教民追孝”的社会伦理教化的作用。“子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礼记?坊记》)值得注意的是,出土文献也有与孔子思想相吻合的材料。譬如,郭店楚简《六德》云:“孝,本也。下修其本,可以断讪。生民斯必有夫妇、父子、君臣,君子明乎此六者,然后可以断讪。”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亦云:“君*(怀)臣忠,父兹(慈)子孝,*之本也。”孝不仅是伦理道德之“本”,也是社会*治之“本”。
孔子虽然非常重视丧祭之礼,但他追求的是在这种礼仪中孝子所产生的内在的自然亲情,而不是片面追求与重视丧祭之礼外在形式的周密与繁缛。这一点,最容易引起后人的误解(实际上这一误解已经产生)。孔子说:“丧致乎哀而止”(《论语?子张》),“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孝经?丧亲》)每个人在社会上扮演某种“自然角色”的同时,也在扮演着某种“社会角色”。每一种社会角色都有其相应的法律义务、行为规范和言行禁忌,人的真情实感往往隐匿于各种厚重的社会角色的“盔甲”背后。孔子认为,往往在至亲亡故之时,一个人的真实情感才会淋漓尽致地袒露在众人面前。“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因此,在丧祭之礼中,孔子强调的是内在自然的悲痛与哀思之情。“哀”与“敬”二字代表着孔子孝论在丧祭之礼上的基本观点,由此而来,只要是出自内在的真情实意,一切过激的言行也是可以理解的。“孔子曰:‘君薨,听于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孟子?滕文公上》)必须辨明的一点是,孔子反对“厚葬”。《礼记?檀弓》篇载:“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夫子曰:‘有,毋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称家之有亡”之“亡”通“无”,孔子主张应根据各家的经济实力办理丧事,切不可片面追求丧礼之隆盛,关键在于对父母有一颗至真至切的孝敬之心。颜回去世时,71岁的孔子“哭之恸”,别人劝他不要哭得这么伤心,孔子说:“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但是,当学生们提出要厚葬颜回时,孔子却明确表示反对。颜回的父亲颜路请求孔子卖掉车子来替颜回置办椁,孔子回答说:我的儿子孔鲤死时,也只有内棺,没有外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论语?先进》)当孔子听说颜回最后还是被学生们厚葬之后,还一再申明:“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论语?先进》)《仪礼?丧服》篇记载,孝子居丧期间必须住在草棚里,头枕土块,日夜哭泣。
《墨子?节葬》篇批评儒家的厚葬主张时也说:“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縗絰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值得注意的是,墨家所批判的恰恰正是孔子所否定的,墨家所倡导的正是孔子所拥护与赞同的。墨家认为,正确的葬埋之法应该是:“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墨子?节葬》)
墨家的节葬观点与孔子“苟亡矣,敛首足形”的主张是一致的,墨家所批评的那种孝子在守孝期间不思饮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的极端自虐社会风气,也是孔子所坚决反对的。“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礼记?杂记》)守丧期间身上长了脓疮就该洗澡,头顶长疖子就该洗头,身体虚弱就该吃肉补养。不节制哀伤而使身体极度虚弱甚至于丧失性命,恰恰正是使父母绝后的不孝之举。儒家与墨家在相互攻讦的表象背后,隐藏着的却是在同一文化语境下彰显出来的哲学认识的趋同性。
孔子去世之后,“慎终追远”思想在曾子思想中得到发扬光大。《礼记?曾子问》篇详细录载曾子向孔子问“丧礼”经过:“除丧则不复昏礼乎?”“三年之丧,吊乎?”“君之丧既引,闻父母之丧,如之何?”“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所问丧礼四十四条之多,巨细靡遗,详赡入微。尊重丧礼,依照礼节慎重操办丧事,是曾子“慎终追远”的基本要求。《礼记?檀弓》篇记载的诸多故事,足以表明他对丧礼的重视:
例一,曾子卧病在床,生命垂危。乐正子春和曾元、曾申在床边侍候,一个童子端着蜡烛坐在角落。童子说:多么漂亮光滑的席子啊!是大夫用的席子吧?曾子说:“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然后叫曾元、曾申赶紧撤换席子。曾元说:您重病在身,起卧不方便,等到天亮再换吧。曾子批评他说:“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曾元等人只好抬起曾子,更换一床大夫身份才能用的席子。当他们再把曾子抬到床上时,曾子已经溘然长逝。
例二,曾子和子游到负夏参加葬礼。丧主将设好的祖奠撤去,并将柩车转回原位,等曾子等人吊唁后才让妇女们下堂行遣奠之礼。随行者问曾子:“礼与?”曾子说:“祖,是暂且的意思。既是暂且移动柩车,为什么不可以再恢复原位呢?”随行者再问子游:“礼与?”子游说:“在室窗下含饭,在室门内小敛,在阼阶上大敛,在客位上殡棺柩,在庭中设祖奠,在墓坑中安葬,这样来体现由近及远的意思。因此,丧事按照礼节只能进不能退。”曾子听到后评论说:“多矣乎!予出祖者。”
例三,有一次,曾子掩好里面的皮袄前去吊唁,同行的子游却袒露出皮袄。曾子说:“袒露皮袄参加吊唁不合礼仪。”过了一会,丧主为死者小敛之后,袒露左臂,用麻束发。子游快步而出,掩好里面的皮袄,腰系葛带再进去。曾子于是说:“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此外,曾子非常重视丧亲之情,情重于礼。《尸子》卷下云:“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之所以如此,并非因为《丧礼》宏博精深,而是念及双亲哺育之恩,慨叹不能一如从前孝敬尊长。“丧致乎哀而止”,丧礼虽然周全,如果缺乏真心诚意,那只不过是一种虚伪的矫饰:“大辱加于身,支体毁伤,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为昭穆之尸,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也。弟子为师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则尊敬而亲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隆服。入则絰,出则否。”不思饮食、不思梳洗,言不文饰,形容憔悴,是孝子丧亲之情的自然流露。“生事爱敬,死事哀戚”(《孝经?丧亲》),“慎终”固然重要,但不是终极目的,“以时思之”的“追远”才是孝子应追求之目标。曾子父亲去世的时候,他十分悲伤,攀着丧车哭泣不辍,“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礼记?檀弓上》)曾子也很尊敬母亲,听说有个地名叫“胜母”,坚决不肯前往该地。有一次他吃生鱼片,味道鲜美,他忽然停下了筷子。别人问其中的原因,曾子说:母亲健在时,从未吃过生鱼片。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吃生鱼片。《弟子规》将儒家思想作进一步发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养亲、敬亲、谏亲、慎终追远,构成孔子人伦之孝的基本框架。以出自内心的忠爱之心孝敬双亲,并奉为子女不易之圭皋,这是源于孔子继而在曾子孝论中发扬光大的精华之所在。但是,曾子孝论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淮南子?齐俗训》云:“公西华之养亲也,若与朋友处;曾参之养亲也,若事严主烈君。”公西华在父子人格平等基础上孝敬双亲,曾子恰好相反,将父子关系建立在“有亲可畏”的前提下。虽然曾子强调“坐如尸,立如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是“成人之善者”,而非“为人子之道”。但是养亲“若事严主烈君”这一观点并非源于孔子,也与孔子思想不合。这极有可能是曾子年轻时对孝亲的认识,这一不成熟的孝亲观在经过孔子点拨与训导之后,发生了极大变化。《韩诗外传》卷八载:“曾子有过,曾晰引杖击之。仆地,有间乃苏。起曰:‘先生得无病乎?’鲁人贤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门人:‘参来勿内也。’曾子自以为无罪,使人谢夫子。夫子曰:‘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箠则侍,大仗则逃,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汝非王者之民邪?杀王者之民,其罪何如?’”“王者之民”是一伦理范畴,旨在说明人格平等。这一案例或许过于典型,因而《说苑?建本》和《孔子家语?六本》等典籍并录此事。曾子遭其父虐待,苏醒后不反思其父行为是否已背离“父慈”之道,反而奏瑟为其父消怒,即使是传授孝道的孔子对曾子这种过犹不及的愚孝行为也非常生气。毫无原则立场的逆来顺受,似乎是大孝之行,但实际上是陷父于不义,恰恰是一种不孝之举。人伦之孝,应以父子人格平等为前提,这恰恰正是孔子孝论的精华之所在。在经过孔子的教诲之后,中年以后的曾子一改过去战战兢兢的拘谨心态,显得非常洒脱、自由:“曾子布衣縕袍未得完,糟糠之食、藜藿之羹未得饱,义不合则辞上卿。不恬贫穷,安能行此?”“曾子居卫,緼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庄子?让王》)两汉以后的士人甚至将曾子尊奉为豹隐山林的隐士,尽管衣衫褴褛,生活困顿,仍以人格独立为人生处世之标准,视名利为束缚自由心志的人生牢笼。“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曾子之志向,已与超然物外、不为尘俗欲望所累的道家庄子无二致。这两段史料的确凿性虽有待细考,但认为曾子以孝义处世、特立独行,却是精当之论,这从曾子独具一格的君子人格追求中也可得到证实:“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春秋繁露?竹林》)“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重视生命价值,力求生命不受世俗欲望的污染。但是,一旦社稷倾颓、生民倒悬,则又临难不辱、视死如归。道德生命价值远远重于生理生命,曾子的“君子人格”后来又深刻地影响了孟子,孟子的“大丈夫”人格当是对孔子、曾子君子人格之升华。
春秋讲坛第十一讲曾振宇《“爱而敬之”:儒家孝道的精神》
曾振宇,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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